在 2001 年美国诉杰伊·科恩案中,美国起诉了一名在安提瓜岛开设在线体育博彩业务的美国人。 科恩事先非常小心地咨询了律师和会计师,以确保他的操作合法。 然而,他因《电汇赌注法》的技术细节而被起诉并成功定罪。 此案之所以有趣,是因为法官詹姆斯·奥利弗(James Oliver)提出了不同意见,他指出现行有关互联网的法律存在不足,试图禁止在线赌博是徒劳的,以及公众和政治舆论对赌博的普遍变化无常。 [参考]。
Thompson 诉 Handa-Lopez, Inc. 案围绕一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在线赌场,该赌场拒绝支付原告的奖金。 该赌场在加利福尼亚州合法运营,因为玩家可以赚取名为“Funbucks”的游戏代币,可以兑换奖品。 该案有两点值得注意:当一家公司在一个地方运营一个网站,而其他地方的用户可以访问时,它是一个经常被引用的决定管辖权的法律先例; 这表明并非所有在线赌场都是信誉良好的。